建筑工程勞務派遣人員工傷誰負責
發布時間:2016.08.26 新聞來源:
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的有關規定,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,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。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(用工單位)訂立勞務派遣協議。
由此可以理解為,勞務派遣實際上涉及三方主體,即勞務派遣單位、被派遣勞動者、用工單位。被派遣的勞動者實際上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,再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,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的是勞動關系,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又存在著合同關系。
因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,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的規定,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應是勞務派遣單位,而非用工單位。